各有关学院: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关于课题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
4、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
6、为提高申报质量,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根据天津市哲学社科办分配的限额申报。初选由各学院完成。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2012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2、初选用的《申请书》和《活页》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形式提交到各学院;各学院按限额2月23日将材料交到科技处,要求《申请书》和《活页》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科技处
201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