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范围
2012年3月5日到3月20日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研究项目系列包括,面上项目(不含新设立的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人才项目系列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环境条件项目系列包括,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
另外,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通过其网站www.nsfc.gov.cn发布指南引导申请,请及时上网查询。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前,须登录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申请通告)、《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
2、申请人应使用2012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除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必须的纸质附件材料外,其它附件材料尽量电子化,并注意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版本一致性。
3、2012年3月8日前,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打印好的申请书打印稿(1份)及电子版(含在线申请项目)以部门为单位报科技处,以便进行校内查重和形式审查,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该时间节点安排进度。
4、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提高到80万元/项(各学科有差别);并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增加资助区域。
4)博士后申请项目:增加依托单位承诺制度(延期出站或留校工作)。
5)2012年版申请书中恢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6)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离线(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由科技处下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填写。
7)三个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地理学D01、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肿瘤学IH1601-1614)。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申请通告》。
2、申请人要认真学习《条例》、《指南》、《申请通告》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避免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使申请被初筛,如: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2012年起中级职称晋升为高级后,负责的项目计入限项)。
注意有些学部对申请还有特定的要求,按照各学部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3、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校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
5、关于项目申报中的相关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马明、郭晓霞,联系电话83955388、83955444。
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提高到80万元/项(各学科有差别);并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增加资助区域。
4)博士后申请项目:增加依托单位承诺制度(延期出站或留校工作)。
5)2012年版申请书中恢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6)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离线(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由科技处下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填写。
7)三个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地理学D01、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肿瘤学IH1601-1614)。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申请通告》。
2、申请人要认真学习《条例》、《指南》、《申请通告》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避免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使申请被初筛,如: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2012年起中级职称晋升为高级后,负责的项目计入限项)。
注意有些学部对申请还有特定的要求,按照各学部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3、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校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
5、关于项目申报中的相关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马明、郭晓霞,联系电话83955388、83955444。
科技处
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