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17 11:09:0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材料需明确项目的专业组。推荐项目按专业划分为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六个专业组:
  煤炭与煤层气专业组包括:煤炭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加工利用技术与工程;
  电力专业组包括:火力发电技术与工程,核能发电技术与工程(常规岛及BOP),电网技术与工程;
  石油天然气专业组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和储运输送技术与工程,煤化工技术与工程;
  核能专业组包括:核材料技术,反应堆技术与工程(含核电厂核岛),核安全、乏燃料后处理、辐射防护、核设施退役、三废处理技术与工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专业组包括:水力发电技术与工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物利用发电、生物质能利用等技术与工程;
  能源装备专业组包括:煤炭装备技术与制造,电力装备技术与制造,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与制造,核能装备技术与制造以及其他能源装备技术与制造。
  (二)推荐单位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www.nea.gov.cn)下载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推荐书数据文件(光盘),同时提交书面推荐书5套(2套原件)。

    二、推荐时间
  请于2012年2月23日前报到科技处成果科(311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 联系人:郭建辉     电话:83955387


    附件下载: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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